為打造前鎮漁港成為兼具漁業生產、消費、觀光休閒之國際級漁港,由行政院核定60億元「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計畫內容包括由漁業署自辦前鎮漁港南側碼頭及魚市場卸魚碼頭之整建、營建署代辦新建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新建多功能船員服務中心等2項工程;另委託本府代辦經費合計約26.39億元,工項為漁業作業碼頭改善(旗津漁港碼頭整建工程作為前鎮漁港船席調配使用)、雨污水下水道建設、景觀及休憩環境營造:包含高雄區漁會大樓、前鎮漁服中心建物及既有前鎮漁市場整建改善、景觀綠美化及道路整頓改善、增設號誌標誌標線、路況監視器等智慧交通設施以及納入都市計畫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