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狹人稠,即便是2015年《海岸管理法》立法上路,海岸保護區的劃設,仍然不斷跟政府與民間的開發行為對撞,台電的深澳電廠、工業局的彰濱崙尾東綠電開發就是最好的例子。事實上,在墾丁悠活渡假村與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引發爭議後,位在海岸地區的大型開發案,幾乎全面碰壁;從基隆八斗子的悠活度假村、寶得利國際望海巷大型旅館開發案,到宜蘭博愛公司的蜜月灣開發案,都處於停擺或換手狀態。為了避免「山也BOT,海也BOT」的批評,凡事涉及到近海海域使用的開發案,漁業署都會主張「海岸公共通行權」與「親水權」,財團要獨攬「海景第一排」,幾乎已經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