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漁業正值多事之秋,不僅歐盟黃牌警告遲遲未解除,日前又遭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ILO)指出,台灣船隻(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為違反保護漁工的「漁撈工作公約」(WorkinFishingConvention)的首例,再度讓台灣漁業蒙上陰影,也顯示我國政府在防杜非法漁業活動以及做好漁船管理上,雖然在法規(如遠洋漁業三法)上已經做了若干修正,卻一直無法拿出令歐盟滿意的具體成效,一改國際對台灣漁業的負面觀感;尤其政府對於台灣漁船在實際捕撈種類、數量及時申報和核實上,尚存在諸多待改善之處,我國政府除了加強展現執行力外,若能配合顛覆性技術(disruptivetechnology)運用,相信對扭轉台灣漁業的負面形象,以及推動責任制漁業上會有很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