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以「台中花博卡結合市民卡節省公帑的永續正途」二度回應筆者日前之文章,雖然王義川局長勇於回應各項質疑,卻不乏以修辭代替事實的論證,這使得小老百姓聽來猶如身在雲霧之中,也就更難停止對花博卡的質疑。花博卡作為其中一種公共政策設計,絕非不能採取,而是應當在利弊比較之中追求答案,但若要進行利弊比較則需要事實根據,可惜台中市府的回應從來不正面的講清楚到底花博卡本身的建置費用是多少錢?綜觀王局長二度回應的文章,莫不以修辭或概念的跳針回應,諸如:「減少權責不明而全部編列3.8億」、「特別預算加上連續性預算」、「3.8億絕非只有花博卡的費用」、「民間質疑是指鹿為馬」等等——但是對於到底3.8億中有多少錢用於花博卡本身,卻避而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