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堉璘公益信託透過泰賀、朝隆等投資公司,間接投資有線電視系統中嘉,到底有沒有違反《信託法》之公益慈善目的,台北市國稅局先前已發函法務部與教育部說明。然而,林堉璘公益信託的投資觸角,不僅包括有線電視,宏泰集團早在林堉璘過世以前,透過股權捐贈方式,讓林堉璘公益信託間接取得群益金鼎證券與群益期貨的實質經營權,根據群益金鼎年報,該公司前十大股東當中,富鼎、寶座、寶盛、泰盛、寶慶等5家投資公司,其過半數股權均由公益信託間接掌控,換言之,未來群益金鼎證券經營權之易手,係掌控在公益信託手上,奇特的是,這幾家投資公司檯面上的董監事,對投資公司的持股居然是「零持股」,公司之重大決策背後到底如何運作,頗令人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