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造成不少台籍菁英家破人亡,台灣在1995年才公布《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然而,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受害人的財產損失,經過70年的歲月,很多東西都已難以舉證,國民黨政府戰後接收的華銀、一銀、彰銀,以及台糖等國營事業,很多民股的權益,在日產的接收過程都遭到了稀釋。以陳炘創辦台灣信託為例,二二八事件陳炘入獄後,該公司在同年5月3日由華南銀行接管後併入華銀,陳炘家屬主張,當時遭強迫合併;日治時代知名茶商李春生之子李延禧,二二八事件以後出走海外,李家持有的第一銀行股份,也遭到了沒收,由於相關文件早已佚失,受害人家屬的股權回復已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