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大舉行校務會議,會議中校長楊泮池決議「因應校園內集會遊行事件委請警察進入校園作業要點」草案撤案,他解釋軍警不應進入校園,發生事件時,校長應負起責任。消息一出,網路上一片叫好,不少台大學生稱讚比起曾因紹興社區抗議事件而召警入校的前校長李嗣涔,現任校長楊泮池「有Guts!」但台大教授與前任學生會長卻發文指出,該作業要點實際是要規範校長委請警察進入校園的權力,技術上反而更能提高同意警察入校的門檻,呼籲校務會議應重啟此案。台大《因應校園內集會遊行事件委請警察進入校園作業要點》草案(以下簡稱作業要點)規定,台大面對集會遊行事件,以校方自力處理為原則。而因應校園集會遊行事件,校長若要諮請由行政人員、人權學者、教師代表及2名學生代表組成的「諮詢小組」開會,諮詢是否委請警察進任校園維安。並且限制校長倘若未能於集遊前一日諮請開會,就不得委請警察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