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藉由「人大釋法」剝奪香港人民票選出來的立法會議員,或者是透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擴大對「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認定範圍,變成打壓所有反對民意。儘管這些法律遊戲的背後都是權力邏輯,但至少表面上還是維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模樣,還可以勉強說是「中國特色的法治」。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如今聲稱:「現在香港已經回歸祖國懷抱20年,《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直接否定了《中英聯合聲明》的現實意義,豈不擺明的是要「以力服人」,不再講理,連假裝都不假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