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引進「成果導向教育」(Outcome-BasedEducation),著重以學生的學習成果作為評量依據,相關論述甚多在此就不贅述。然而「成果導向教育」有一重要內涵是「問責」(accountability),就字面而言,學生的學習成效,主管單位、學校、老師等一干關係人要能負起全責。案原文字典上的說明,「問責」不僅是負責,還要對所發生的事情能說清道白、提出清楚的解釋。例如,今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學測)的數學滿級分超過1萬4千人創新高,雖然考題不是大考中心主任出的,但是無法提出清楚說明,也就辭職以示負責。然而,今年學測的數學、國文成績未達底標的人數也都超過1萬4千人,卻無從「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