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先生《他的內心住著一位法官》一文,敘述小鋼被訴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案的審理始末,盛讚最高法院洪昌宏法官「看到了這個案子裡執法官員的迷思──過度重視自白」,「發現兩個一、二審都沒有詳查的疑點──一審時,卓姓證人曾再三強調全案涉及的毒品並不是海洛因,而是『安眠藥FM2』」,還有「小鋼被控在民國103年10月22日上午9時30分販毒的這個時間點,究竟是在檢察官起訴所說的大湖土地公廟,還是小鋼指稱的台中地檢署內」,並在發回理由埋下伏筆,其後台中高分院更審果然改判小鋼無罪,卒以檢方未上訴而告確定。對於洪法官的恩情,小鋼長感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