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非法傾倒爐渣問題由來已久,現在,爐渣又在「資源化」循環經濟的大政策下,侵入了瀝青混凝土產業。一位水泥業主管表示,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爐渣的再利用用途,包括「水泥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道路、停車場等鋪面工程底層級配粒料原料」、「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用粒料原料」;其中,若要作為水泥原料,必須經過研磨等處理手續,比起委託環保公司清運,一噸成本不到1000元,成本至少貴10倍,鋼鐵業者當然選擇成本較低的處理方式,「全台爐渣屋現象,是鋼鐵業與下游營造業,『上下交相賊』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