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上星期在一場有關「政黨聯盟該如何決定候選人?」的記者會中,針對藍白合的總統候選人提名制度之爭提出幾個觀點:一是,沒有任何制度是完美的,對參賽任一方來說,只能期待追求雖不滿意但可接受方案,因若有最佳方案存在,雙方早就不必浪費時間了;二是,雙方不要一直否定對方提案的優點或放大該方案的缺點,因為無論最後採用何種制度決定人選,勝出者的正當性會被削弱或質疑;三是,事先可以確定或推定對其中一方絕對有利的制度,一定不會為另一方所接受,例如候友宜原先主張的開放式初選制明顯對國民黨有利,而柯文哲最偏好的純手機民調則顯然有利於民眾黨,這也是雙方在第一回合談判觸礁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