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破除盲目民粹的魔咒?或許我們可從美國的陪審團制度獲得一些靈感。陪審團的成員,是從當地公民隨機抽樣所產生的樣本而來,他們要參與整個審判過程,而後下出有罪或無罪的結論。如果抽樣產生的陪審團成員,詳細聽取雙方辯論,加上成員彼此的深入討論,最後可以做出(在大多數情況)合理的決定,為何同樣的機制,不能用於決定公共政策?抽樣而來的公民,經過學習、觀察和深入討論的過程,為何不能做出理性的決策?沒有「媒體」在中間,當然也就沒有了表演的必要和可能性;沒有「代議者」在中間,也就沒有代議者和選民之間目標不一致的問題;回歸「民主」的原始風貌,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