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自2006年成立以來,向以「自律、他律、法律」之三律共管作為廣電媒體管制之核心架構,其對外說明亦多強調媒體治理應是自律先行、他律次之、法律為末。NCC這些年來很努力的將「媒體問責」和「自律內控」的理念融入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管制手段中,期能提高廣電內容品質和健全媒體事業的內部組織及營運。2016年廣電三法全文翻修,正式納入了「內部控管機制」、「節目編審制度」和「自律規範機制」等自律觀念,如今凡是廣電事業的申設、評鑑和換照,業者均須於營運計畫書中載明前述事項並提供NCC參酌審查;有一些特定類型的電視頻道,例如新聞頻道,依法尚須自訂自律規範送NCC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