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蔡總統稱國安五法尚且要增列防治「中共代理人」,捍衛國家民主與安全云云,且民進黨團所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團體或其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也不得舉辦或在共同舉辦的會議中,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等語,著有明文,然舉國譁然,且容筆者以:違憲疑義、刑法盲點、威權復辟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