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李姓法官自行墜樓殉職,引發社會對於司法體系人員過勞問題的議論。司法院長許宗力或許因任期將屆,竟以勸說法官多運動來面對其任內法官案件量負擔加重而無力改善的批評。本人在當時,第一時間即投書媒體提出截斷訟案來源的見解,嗣後並受邀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公聽會作專家報告。解決司法過勞,要從訟案源頭以調處和解和法官人員編制管理等制度改革來著手,以降低法院法官案件負荷量,這是司法院從事司法政策規劃和執行最責無旁貸的功能,而不是將問題責任歸咎於法官個人自身。優良制度的建立,在強化社會對司法的信任上,比法官個人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