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自由化和民主化的時代到來,立法院的重要性也與日俱增。尤其在立委增額補選、全面改選與國民大會任務化後,立法院不再是過往行政機關或政黨的橡皮圖章,一舉成為國內最重要的民意機關和政治核心。這也連帶使得立法院各政黨的黨團和立委身價水漲船高,不容忽視。而由於黨團在〈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中,被賦予正式地位,享有相關的法律權利,因此黨團就不是政黨的下屬機關,有其自主性。即是說,由於立院重要性的提升,以及黨團具有正式法律地位,能自主行使特定立法功能,就使得黨團立委並非是政黨在立院的代理人。而立委的自主性,更可以需要依靠政黨來當選的程度做出區分,區域立委自主性較高、不分區立委則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