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拜登與我的差異可用南轅北轍來形容,至少在書面資料上看來如此。拜登年長我十九歲,當我還是華府圈外人時,他已在參院度過了三十五個年頭,曾經擔任過司法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主席。此外,與我居無定所的出身相反,拜登的家族扎根於賓州斯克蘭頓郡(Scranton),他並對出自愛爾蘭裔工人家庭感到自豪(直到當選後,我們才發現各自的愛爾蘭祖先都是鞋匠,從愛爾蘭移民美國的時間僅相隔五週)。如果我被視為沈著鎮定、遣詞用字嚴謹的人,那麼拜登一定是一位熱心、沒架子且樂於與人分享想法的人。他真心享受與人交往的樂趣,因此十分討人歡心。當他出現在一個社交場合,你會看到他那始終露出迷人笑容的英俊面孔,總是與交談者相距僅數英寸。他會一一詢問賓客來自哪裡,然後告訴他們自己有多喜歡他們的家鄉(「這是我嘗過最好吃的餡餅」),或他們應該知道什麼(「一個超棒的正派人士」)。有時他也會奉承賓客的孩子(「有人稱讚妳超美嗎?」)或他們的母親(「妳看起來絕對不到四十歲!」)。他就這樣一個接一個與人握手、擁抱、親吻、擊掌、說讚美話和開玩笑,任何人都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