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十項公投案中有兩項與火力發電有關。分別是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及第8案「您是否同意確定『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第7案及第8案由國民黨提出,基本上是「反空污公投」,目的是以減少火力發電(尤其是燃煤發電)配比以改進空氣品質。每項公投都安排五場電視辯論,個人也抽空看了反空汚公投的辯論,看後不禁搖頭,因雙方都有太多誤解與誤導。此兩項提案根本是無厘頭。提案方以近來民眾對空污極為敏感,以為「民氣可用」,並利用一般民眾誤以為火力電廠是空污主要來源,以強制每年降低火力發電量1%及停止建設燃煤電廠作為主訴基本上就是大錯,此將嚴重弱化我國電力結構並使電費大幅上漲。此點個人已有多篇文章解說,在此不擬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