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鐵東移陳宅遭突襲強拆毀滅九十多歲長者家園、迫遷3.9萬人的桃園航空城徵收抗爭不斷、迫遷4.4萬人桃園綠捷土地徵收引發居民抗爭,再再凸顯掠奪式的土地徵收乃是台灣社會嚴重課題。土地徵收因剝奪居民財產權、人格權、工作權、生存權,若非嚴謹滿足「合法性、公益性、必要性、符比例性原則、最後不得已手段、完全補償」等前提不應實施。因此,歐美國家縱使進行公共建設,亦甚少土地徵收。然而,台灣各級政府卻在十九世紀思維法規、戒嚴行政程序、虛偽審議形式、警察公權暴力的護衛下,虛構「公共利益」、假借「公共建設」大量、大規模地濫用土地徵收。並在居民取得完整司法救濟前,強拆居民家園。此外,行政程序的虛偽審議與公權暴力更進一步踐踏被徵收者的人格尊嚴,其傷害往往不下於財產剝奪。遭逢土地徵收者,其人生無異被政府宣判死刑,且無任何司法救濟機會。因懷璧獲罪的無辜被徵收者,其人權,比殺人罪犯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