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原住民族群文化傳統與生存尊嚴及預作原住民族未來成長發展之空間,應作原住民族創意修憲之構思。總統排除萬難於105年8月1日親向台灣原住民族道歉為原住民族群開啟一扇窗,原住民族群實應保握良機順勢學習自我營造「體制及政策創新」前瞻性思維。沒有制度不成方圓,規章制度皆係依據法律訂定遵循,原住民族未來成長發展之核心如政策制度、原則性之法令法規、健全之機關組織等實應併為關注,宜優先重行研議者:如1憲法部份:憲法第三章至第九章,相關原住民族之原有族群治理差異及其所衍伸既有權益之侵損,應核列研議修憲範疇,以符轉型正義及總統道歉之意旨。2、行政院組織法:就現制原住民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屬無具用人權、無預算權及對標的族群無具實權管理之主管機關;3、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之外應設有原住民族代表大會,可協助研議重大原住民族政策及協助並監督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接地氣);4、原住民族基準法尚無施行細則,徒法不足以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