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於4月27日通過「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下稱「資安法草案」),因資安法草案乃是我國資安法制化的基礎,所規範內容又涉及對國家安全、社會公益、國民生活或經濟活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基礎設施(依行政院訂定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關鍵基礎設施之範圍共分為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與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高科技園區等八大功能領域)。為求周延謹慎,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曾於去年9月間分別邀請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一共舉辦6場座談會,對於草案相關內容進行廣泛討論。但仔細觀察資安法草案,卻可發現相關規定仍然充滿許多顯不合理且令人憂心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