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單身女子,異鄉人,還未在他鄉生根。在披頭四的家鄉利物浦,像大多數人一樣,充滿希望但也時而焦慮地生活著。在流行音樂研究中心的書堆裡,承諾用數年的時間產出一本關於華語流行音樂、厚厚的、閃閃發亮的論文;期待它將來的命運,不只是被束之高閣塵封於圖書館,不要只有指導教授願意閱讀它。在這悠悠未定的過程中,因為生活、也因為駐足的時間漸漸超過一般「過客」,英國政府開始在乎我的兼職收入是否超過徵稅標準;偶爾,NHS(NationalHealthService)傳簡訊告訴我健檢資訊關心我的健康、學校要求我通過「無犯罪檢察」(DisclosureandBarringService),確定我適合從事與未成年人互動的工作:例如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