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提離職那天,被問了好多問題,「留停還有半年的時間,為什麼要這麼急著做決定?也許這半年還會發生其他事情,改變你的想法啊!」、「只是跟主管不合,為什麼要離開呢?主管在你留停回來後三個月,也要轉調其他單位啦!你不覺得可惜嗎?」老實說,當場我沒有因為這些提問有任何遲疑,畢竟這些問題,我早就問過自己超過百次。我不覺得我工作能力有問題,曾經跟罹癌主管共事過,他因為身體因素無法負擔太多事情,還好我工作細心又有效率,在機關也待得夠久,知道其他同事的脾氣與習性,可以與他們有效溝通。主管與我相處一陣子之後,放心把所有事情交給我,他只負責開會與蓋章,我不在意工作事情多寡,在意的是尊重。因此當他不管我事情怎麼完成、甚至何時工作,反正所有業務我都能在期限內交出,並預留長官核章時間就好,我們之間相處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