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呂學樟昨天考察中研院時,針對中研院研究員參與318運動、嗆馬等行為,表示中研院隸屬總統府下的單位,算是總統的「幕僚」,學運期間變成「嗆聲」部隊,對行政倫理、體制規範都是嚴重問題。但是翻開立法院法案關係文書,2012年呂學樟就曾連署同黨鄭天財委員的修法案,支持《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應排除行政職以外的研究人員,不應箝制公民參與政治及言論自由的權利。《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制定目的,在於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政治中立,因而規範公務員參與政治活動。限制公務人員不得兼任政黨或政治團體的職務、不得兼任候選人競選職務、不得在上班時間從事政黨活動等。第17條第3款規定準用公立教育機構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等,一直遭質疑此條箝制中研院研究人員的參政及言論自由,因此包括藍委鄭天財、綠委尤美女都提出修正案,參考第1款準用「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將第3款的「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修正為「兼任行政職務之專業人員或研究人員」,確保學術及言論自由不至遭到不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