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今(7)日召開第一次會議,在同性婚姻完成法制化作業以前,行政院性平處已請各部會檢討相關法令,目前涉及「家屬」、「配偶」、「眷屬」等文字的相關規定共有498個規定,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指示,未涉及第三人權益部分,例如,勞動法令家庭照顧假與手術同意書,不必等到同婚合法化,主管機關檢討後可以發佈函示立即適用,另外,內政部日前已發函11個未實施同婚註記的縣市,其中有6個縣市已同意實施,剩下5個縣市,內政部將開放鄰近縣市或直轄市申請註記,內政部戶政系統同婚註記部分,7月初也將正式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