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2009年通過大巨蛋工程糾正案,調查報告中直指,馬英九擔任市長時的台北市府和遠雄雙方議定的「興建營運契約」,大幅更動原本在招標公告上的契約草案,更動比例高達9成以上,修改後的合約有39項違失,顯然對遠雄有利。監委調查時曾就39項合約違失函詢已由郝龍斌接手的北市府,郝市府竟然含糊地答覆說,「…關於大院上列所詢問…疑義,係當時本案議約專案小組暨專業顧問公司依據促參法施行細則第22條規定與本案申請須知第7章議約及簽約規定辦理議約過程,本府現今似無立場強予解釋」,監委們認為郝市府對合約違失明顯「敷衍塞責,確有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