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高煉廠第三區污染土壤採全數挖除之改善方式,將污染土方移至其他工區進行處理,污染土壤全數挖除後並進行地下水整治,經環保局執行土壤、地下水驗證作業,檢測值低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環保局並於3月28日及5月31日分別解除列管中油高煉廠第三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此外,為阻止鄰近地下水的干擾,第三區周界仍有設置止水樁(CCP)等污染阻絕設施,有效阻隔尚未改善工區地下水回流,並無地下水二次污染情形。環保局表示,第三區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列管後,後續將進行開發,為遵循基地餘土量限制及土方不外運的環評承諾,且避免合格土方回填後需再次開挖,造成清運過程環境負荷,部分區域未回填至原地表高程,遇到今(111)年5~6月數次強降雨,形成集水坑,積水原將入滲至地下水而流向他處,但由於第三區污染阻絕設施發揮效果,影響地下水流動途徑,因此造成部分區域有積水現象,無地下水回流二次污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