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轉貼一則介紹王室的新聞可能面臨入獄15年的刑責。2017年泰國人權運動人士、法律系學生賈圖霸因為在臉書上分享了一則英國廣播公司撰寫的新國王瓦吉拉隆功介紹,被以觸犯「冒犯君主罪」遭判刑2年半。自2014年政變後,言論自由嚴重緊縮,「冒犯君主罪」成為軍政府打擊異議人士的手段,新國王瓦吉拉隆功繼位後因為違反該法遭起訴的記者與人民也愈來愈多。泰國「冒犯君主罪」(Lèsemajesté)的法律條文最早出現在1908年,根據該法「凡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女王、王位繼承人或攝政者之人,將被處以3至15年監禁。」1908年,觸犯該法者最多會被處3年徒刑;1956年「冒犯君主罪」被寫入目前的泰國《刑法》第112條;1976年,泰國軍事政權將該法的最高刑責提高到7至15年,並將王室成員也納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