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因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北檢26日偵結後依法起訴,其中求刑柯文哲28.6年,不過台北地院移審庭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5名在押被告均交保。對此,北檢不服對4人抗告,高院於今(28)日撤銷地院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人均發回北院更裁。
柯文哲涉2案被起訴
北檢26日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2弊案,認定柯文哲涉嫌圖利沈慶京121億元、收賄新台幣1710萬元、侵占6234億多元政治獻金,與共犯等人所得超過9371萬多元,涉嫌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等,因此起訴。
不過北院認為,柯文哲等5人無羈押必要,於27日凌晨均裁定交保,交保金分別是柯文哲3000萬、沈慶京4000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800萬、彭振聲500萬元。
北檢不服交保抗告
北檢對此不服認為,從柯文哲疑似指示許芷瑜出境、指示李文宗、李文娟兄妹毀壞木可公司損益表,若柯文哲交保在外,恐指揮影響之人刪除事證,勾串共犯,且有串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於27日晚間9時30分許向法院提出抗告。
高院裁定「交保撤銷」原因曝
台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人交保裁定撤銷。
至於撤銷原因,高院認為,柯文哲、李文宗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重大;沈慶京涉犯圖利、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重大;應曉薇則是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重大。 (相關報導: 快訊》「收賄千萬跑不掉」柯文哲被正式起訴!北檢「三大罪」求刑28年6月 | 更多文章 )
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被告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定撤銷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