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18至45歲,從農未滿2年的新進青農從農,農業部推出「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方案,最高給予每年36萬新台幣,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申請時間,113年下半年申請期間為9月30日至10月15日。
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申請對象
一、首次申請
(一)申請對象:年齡18歲以上45歲以下、實際自營從事農業生產者之青年農民(下稱申請人)。
(二)資格條件同時符合下列3款者得申請:
1.新進從農:
從農期間未達2年者,且透過相關資料庫查詢,未有使用農民等身分(農民係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定義)申請其他措施、補助或救助(如農民生活補貼、農機補助、綠色環境給付及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之利息差額補貼等)已逾2年狀況。
2.具有農業經營技術者,符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1)農業公費專班畢業。(2)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3)非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生,且農業專業訓練時數達150小時,或農業學分數達9學分者。
3.已經具有農業經營場域,並符合各產業類別條件。
(1)農糧類別:
水稻5公頃、雜糧2公頃、製糖甘蔗2公頃、芻料作物2公頃、果樹0.7公頃、茶0.7公頃、蔬菜0.6公頃、香草0.4公頃、其他農糧作物0.4公頃、花卉0.3公頃、種苗0.2公頃、設施型農業0.2公頃及飼養蜂總箱數50箱以上。
(2)畜牧類別:
經營場域須已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如未達本部公告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者,應取得農業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3)水產養殖類別:
經營場域須已取得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漁業權(含入漁權)。
(4)近海漁撈類別:
甲、特定漁業:取得漁業執照之漁船。
乙、定置漁業:經營場域須已取得定置漁業權執照。
(三)發給額度:
依請領對象資格條件,給予最高新台幣(下同)18萬元或36萬元之農業經營準備金:
1.農業公費專班畢業生:畢業成績達前百分之二十五,最高36萬元;於110學年度起依各校學制進行校外實習之公費專班學生,除畢業成績達前百分之二十五外,限於自家農場以外之農場或農企業機構實習者,最高36萬元。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進入見習農場累積達12個月並經訓練結訓,最高36萬元。
3.其餘符合資格條件者,最高18萬元。
二、第2年期續申請
(一)申請對象:屆期領滿第1年期之申請者,不受年齡及從農期間規定限制。
(二)資格條件符合下列規定得續申請:
1.加入青農聯誼會或漁青聯誼會。
2.依申請產業類別,以申請人本人完成以下措施:
(1)農糧類別:
完成有機農產品(含轉型期)驗證、產銷履歷驗證、農產運銷加工設施或初級加工場等送件申請,或為本部審認「農糧作物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有案之農民、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或投保農業保險。
(2)畜牧類別:
完成有機農產品(含轉型期)、產銷履歷驗證或優良農產品驗證等送件申請,或投保畜牧業保險。
(3)水產養殖及近海漁撈類別: (相關報導: 勞保局發錢了!年滿25歲「免申請賺5000元」,最多連拿9個月,只須符合1條件 | 更多文章 )
有機農產品(含轉型期)、產銷履歷驗證、優良農產品驗證、ASC認證標章、清真認證標章、海洋之心生態標章漁船認證或最佳水產養殖規範認證(BAP)等送件申請,或為本部漁業署輔導之外銷養殖場或漁船登錄名單、投保漁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