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015年發生一起離譜洩密事件,一對黃姓台商父子前往中國經商時被中共情報機關利誘,回台後竟雙雙吸收現役軍人,要求簽「效忠自願書」,再把收集到的漢光演習機密資料交付中共。此案經台南高分院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分別判處黃姓父子8年徒刑,並經最高法院於昨(29)日駁回,全案定讞。
吸收台灣軍官以行洩密始末
這起事件要回顧到2015年,黃姓男子當時前往中國廈門市經商,結識中共情報機關官員後,受對方利誘,竟與兒子一起在台灣發展組織,以允諾提供高額工作費方式吸收現役軍人。黃姓父子前後吸收時任空軍防空暨飛彈第501營葉姓上士、空軍防空暨飛彈第301營蘇姓中尉排長,除了收取軍人身分證等個人資料、要求簽立「效忠自願書」,再安排前往外國與中共官員見面。
黃姓父子與葉男、蘇男共同收集8項關於漢光演習等軍事機密文件,再親自攜往中國地區,或是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圖片影像給中共官員。黃姓父子的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171萬6000元,葉男21萬元,蘇男10萬元。
不滿遭判8年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定,黃姓父子涉犯依《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等罪,事證明確。合議庭認為,黃姓父子涉犯多項罪名,應從重以《國家安全法》論處,但考量黃姓父子均於偵查中自白,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其犯罪所得。 (相關報導: 雲林調查官涉教唆偽證被訴 調查局決議移送懲戒法院、究責主管 | 更多文章 )
此外,合議庭審酌,葉男、蘇男均於偵查中自白,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依《陸海空軍刑法》、違背職務收賄罪等,分別判處葉男7年徒刑,蘇男6年,均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其犯罪所得。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黃姓父子的上訴確定,至於葉男、蘇男的判決,則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