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強烈颱風凱米影響,花蓮縣農業嚴重受損,尤其以花蓮北區最為嚴重。花蓮縣長徐榛蔚高度關注災後救助進度,為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保障其收益,縣府與中央相關單位於7月25日和26日全面現勘。農業部已於7月26日晚間公告秀林、新城、花蓮市、吉安、壽豐等5鄉(市)為農產業全品項辦理113年凱米颱風現金救助地區。
徐榛蔚表示,受災農友可自113年7月27日起至113年8月5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農業處長陳淑雯進一步說明,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需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本次凱米颱風農業部第一波公告災情最為嚴重的花蓮北區秀林、新城、花蓮市、吉安、壽豐為農產業全品項救助,只要是農作物受損皆可至公所申請。陳淑雯進一步說明,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徐榛蔚提醒,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8月5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
徐榛蔚強調,颱風期間強風、豪雨,部分農作物災情具有遲發性,請農業處與基層公所持續查報,務必第一時間給予農友支持與協助。農友如發現農作受天然災害影響生長異常,請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亦可利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受災情形,以方便公所確認受災情形。基層公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 (相關報導: 凱米重創高雄!拚2天內恢復正常生活 陳其邁聯手國軍、台電展開72小時大作戰 | 更多文章 )
花蓮縣政府呼籲,農友們要及時通報災情,確保自身權益,並希望中央政府能夠持續提供支援,協助花蓮縣民度過難關,早日恢復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