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霸凌「同學拒不道歉」!台南虎媽約見面「怒甩2巴掌」後果超慘

台南一位媽媽幫被霸凌的女兒出氣,掌摑對方2巴掌。(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因認為女兒在學校遭到男同學小黎(化名)霸凌,約對方碰面後要求道歉卻被拒絕,氣到當場怒摑男同學2巴掌,被台南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以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48歲的黃女認為女兒在校受到小黎的霸凌,同時小黎還對外散播不實言論,憤而約小黎在2023年11月6日到某廟的廣場見面。然而雙方見面後,黃女因小黎拒不道歉,情緒失控,徒手掌摑小黎兩下,導致其臉部挫傷。事後,小黎向警方報案提告。

檢方指出,黃女的行為不僅觸犯《刑法》傷害罪,同時也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加重其刑。 (相關報導: 成績不好被罰跪打耳光!女童哭喊求別講「會被打更慘」 家長怒討公道竟扯出「校長也霸凌老師」 更多文章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僅因小黎不肯道歉便動手打人,不顧對方是少年,屬情節嚴重。考量黃女在警訊中坦承犯行、小黎傷勢輕微、黃女的學歷、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受刺激及生活狀況等因素,最終判處黃女拘役30天,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後,不符合《刑法》易科罰金的條件,因此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