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是的,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理事會(以下簡稱 NATPA - 理事會)撤銷黃國昌立委的「廖述宗教授紀念獎」(以下簡稱「紀念獎」),違背 NATPA 的創會「章程、細則 Constitution and Bylaws」。
筆者在此為黃國昌立委據理陳情,盼能引起 NATPA 會員以及社會民眾共鳴,共同呼籲 NATPA - 理事會改變初衷,還給黃國昌立委於二〇一五年獲得 NATPA「紀念獎」的殊榮,也對故廖述宗教授永懷敬意。
事由
近半月,台灣海內外因 NATPA - 理事會突然撤銷黃國昌立委的「紀念獎」,引起爭議。
這件罕見的「撤獎冤案」,原起於黃國昌任「民眾黨立委」要職,在台灣行「政黨政治」要務,上月在立法院建議國會改革重大法案中,與 7 位同黨立委聯合國民黨立委,二個「在野黨」立委席次總數過半,三讀通過「立院」之五大改革法案:「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人事同意權」。
執政民進黨阻擾國會改革法案。據《集誌社》5 月 22 日報導,擁護民進黨的群眾於 5 月 21日在立法院外集會,高舉「民主倒退,公民搶救」、「國會假改革」、「反擴權、反黑箱」、「沒有討論,沒有民主」等標語,抗議藍、白在野陣營「沒收民主」,要求退回法案 ......。誰都知道,整個事件不是黃國昌立委個人的事,然而示威人群中,可看到只有他一個人被舉牌抗議。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理事會雷霆萬鈞,迅電擊穿台灣立法院民主殿堂,粉碎了黃國昌立委的「廖述宗教授紀念獎」榮譽奬項。(網路截圖示意合成,作者提供)
NATPA - 理事會譴責黃國昌,撤銷他的紀念獎,公佈漢文內容如下(英文 “Rescinding Huang Kuo-Chang the 2015 NATPA Professor Liao ST Memorial Award — NATPA Statement “ 全文從略):
「2015 年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ATPA)以黃國昌先生是「2014年太陽花學運」的精神領袖之一,因此頒予黃國昌先生第一屆「NATPA 廖述宗教授紀念獎」。然而在 2024 年的今天,黃先生的種種行為,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尊重台灣人民辛苦建構經營的民主體制與程序,持續做出嚴重破壞台灣民主的行為,蔑視民主價值。我們強烈譴責黃先生當前的行為,也不願黃先生繼續以廖述宗紀念獎得獎者的身分破壞台灣的民主。NATPA - 理事會基於上述原因一致決定撤銷頒發給黃先生的 NATPA 廖述宗教授紀念獎,因為他不再代表該獎項所賦予的價值理念。謹此公告。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理事會 2024.5.30」
理事會指責黃國昌立委「不尊重台灣人民辛苦建構經營的民主體制與程序,持續做出嚴重破壞台灣民主的行為,蔑視民主價值」。短短 42 字,是子虛烏有的無謂指控。
實情是,台灣從 1996 年總統民選迄今,經過 28 年,七任、四位總統,「台灣民主體制與程序」延續不斷。再引用上述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於「五大改革案」三讀通過後,在立法院的公開評論:「台灣民主『蓬勃發展』」。所以,黃國昌立委自 2015 年榮獲「紀念獎」至今,並未如 NATPA - 理事會所指控「[他] 在台灣持續做出嚴重破壞台灣民主的行為,...... 」他也未「蔑視 [台灣的] 民主價值,....。」
相反的,理事會所指已被黃國昌破壞了的「台灣人的民主體制與程序」,現正方興未艾,無可懷疑。今年第 11 屆立法院共 113 席(民進黨 51 席,國民黨 52 席,台灣民眾黨 8 席,無黨籍 2 席)。反對黨至少 60 席,此次所關切的「國會改革五大法案」,已於 5 月 28 日在立法院民主殿堂三讀通過,繼而依憲法程序互動制衡,行政院長於 6 月 6 日提出以下七點理由:「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成案送交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長韓國瑜已於 6 月 13 日召集朝野協商,將覆議案排入 6 月 14 日院會議程。
根據中華民國雙首長制,民選國會、民選總統、閣揆間之互動制衡,立法院還可對行政院院長投「不信任案」(No-confidence Vote),即「倒閣案」,而總統也可依法解散國會。詳情另可參閱立法院官方網站連結。
雙首長制下,立法院、總統、行政院間之互動制衡。(網路截圖 / 作者提供)
由「撤獎冤案」反觀 NATPA - 理事會,可看出在整個台灣立院「國會改革」的立委爭論一開始,遠在美國的 NATPA - 理事會理事們,就「超關心」黃國昌立委參政的言行。關心的結果,讓他們可於 5 月 28 日「五大法案」三讀通過後,不出二天,就於 5 月 30 日匆匆忙忙以莫須有的「破壞、蔑視民主價值」等罪名,立即一致通過「撤獎案」,公布處罰黃國昌,撤銷了他於九年前 2015 年獲得的「紀念獎」項。
其實,立院改革法案討論過程中,黃國昌立委敬業 — 恪盡職守,辯論 — 聲嘶力竭,終於得勝。他任立院公職,未「違背民主體制與程序」,遑論「破壞民主」。就以五大法案內容考慮,同是民眾黨的陳昭姿立委,於 6 月 7 日在美國《北加州論壇 BATA》上發文強調說「所有的國會改革法案,都是民進黨在野時提出來的」。這當有立法院舊時開會紀錄可以證實。從此可見民眾黨立委贊成「五大法案」,與民進黨早期在野時的民主執著,一脈相傳。
因此試問,NATPA - 理事會處罰黃國昌立委,何故掩人耳目,毀謗無辜?NATPA - 理事會如此以詆毀名節論功過,使我聯想到的是,民進黨建黨初期,以「台灣獨立建國」為職志,今以廢除「台獨黨綱」為志向。這種變節,才真的丟人現眼,天地不容。NATPA 理事會對此可曾置喙批判?
再者,根據 NATPA 本身的創會「章程和細則」(以下英翻漢譯):
第二條「宗旨」:「 (1) 促進科學和專業知識及其應用; (2) 促進台灣、美國及其他國家人民之間的國際了解、教育交流、文化接觸;(3)資助與台灣有關的學術研究與教育; (4) 促進北美台灣社區的整體福祉。」
第五條「運作與終止運作」:「... 協會運作活動的任何重要部分 (substantial part),不得進行宣傳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影響 NATPA 本身以外任何組織的法律制定 (legislation),且協會不得參與或干預(包括發表或分發聲明)代表任何公職候選人進行任何政治競選活動。...」
統觀其詳,廖述宗教授在美國創立的 NATPA,理事會一來不可參與台灣民主政黨的政治紛爭,二來 NATPA - 理事會並無權限可判定台灣立委曠職僨事,破壞民主。「撤獎冤案」與違背「細則」第五條「不得進行宣傳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影響 NATPA 本身以外任何組織的法律制定 (legislation)」特別息息相關。是故,以上「理事會」所提出對黃國昌「撤獎」的理由,顯然違背 NATPA 的創會「章程與細則」。
行筆至此,筆者念及今日 NATPA 會員,所能紀念已故廖述宗教授的是,正確理解 NATPA 的創會「章程和細則」。廖教授生前對台灣的愛心,為鼓勵後進所遺留下來的「紀念獎」,近日竟然因「理事會」不查,成了「政治異己得獎者」的懲罰工具。是可忍,孰不可忍?
這裡也須一提, NATPA 前總會會長黃界清教授負責的「紀念獎頒獎簡章」,寫有申請者得獎資格條件,包括有形獎勵的獎牌一枚與一萬元美金,但對得獎人得獎後,在台灣後繼的政治生涯規劃,並無任何明文約束。黃國昌立委 2015 年向 NATPA 申請「紀念獎」的簡歷中,列有 2008 年至 2014 年六年期間七項學術、政治活動身份、驗證資訊,其中若有任何一項謊報造假,便當構成詐騙,理事會自可「合情、合理、合法」撤銷他的「紀念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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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然,理事會遠在美國藐視 NATPA 創會「章程、細則」(即忽視不可「試圖影響 NATPA 本身以外」台灣立法院國會的「法律制定」(legistlation)),越洋從台灣四個不同合法政黨的 113 席立委中,單挑民眾黨總召黃國昌立委,只是因為他於 2015 年與理事會有「紀念獎」的頒、受因緣,就冠以「違背民主程序、破壞民主」之藉口,撤銷他的「紀念獎」,以便懲罰。因為匆促決定,懲處只報告毀人名譽的無形獎勵 (intengible reward)「紀念獎」,對於黃國昌立委是否可保住有形獎勵 (tangible reward)「獎牌與一萬元美金」,隻字未提。
黃國昌立委主張國會改革,本就被在立法院民主殿堂發言的民進黨立委,以及在台北街頭示威的擁護民進黨民眾怒火展開的「青鳥行動」,謾罵斥責得體無完膚(連筆者在台北的親戚都在罵他)。在此不幸的狀況下,NATPA 理事會還遠隔重洋,違背所屬協會章程細則,越權越勢,落井下石,真是令人膽顫心寒 。而「撤獎文」中明說「黃先生的種種行為,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尊重台灣人民辛苦建構經營的民主體制與程序,持續做出嚴重破壞台灣民主的行為,蔑視民主價值。」理事會如此冒充法官自由心證,目無法紀。難道 NATPA 理事會中,一個「法政」長才都沒有?廖述宗教授地下有知,豈不扼腕嘆息。
NATPA 沒設「常務申訴委員會 Standing Grievance Commitee」,向來懲處會員「停權、復權」程序,常冒「閉門造車」之錯。今受懲人黃國昌立委如何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維護他自己的權益?愚見認為,「申訴」是類同國會法案「覆議」的民主程序,理事會違背本身創會章程細則,何來法源反可任性放肆,威權辦事,屢讓受罰人申訴無門?
結語
筆者親聞廖述宗教授生前對協會的熱望。他深信「會員有多好,協會才會有多好 The Association is as good as Association members are good」。社會法治是人類自創的文明。筆者感受得到廖教授對人類尊嚴,行爲準則,以及正派言行(human decency and behavior)的期許是,會員依法行事,集體崇尚法治。
專此呼籲「理事會」撤銷對黃國昌立委有關「紀念獎撤獎冤案」的處罰,還給黃國昌立委公道,以示社會體察公允風尚習俗,也對已故廖述宗教授永懷敬意。 (June 5 - 16, 2024 Cincinnati, 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