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3)日針對寶林茶室事件提出澄清說明。法務局於今年4月19日即提供「團訟意願書」予事件單一服務窗口的社會局社工人員,請其轉交給關懷對象及家屬填寫後,回傳法務局統整。5月1日,法務局函詢消基會協助團訟意願,並於5月20日收到消基會正式函覆,同意依《消費者保護法》就本案事件在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提起團體訴訟。消基會已訂於6月13日舉行說明會。
法務局指出,是否參與團訟需由當事人及家屬審慎評估與決定後,提出意願書,市府及消基會並無拖延處理。被害人選擇個人訴訟或加入團體訴訟,二者是獨立程序,市府尊重每位受害者的意願,並盡力給予協助。對於媒體轉述律師評論市府導致受害者誤認「團結力量大」的說法,法務局表示這對承擔團訟工作的消基會是不公平的。
關於假扣押部分,法務局說明,依《民事訴訟法》第522條規定,假扣押聲請必須由本案的債權人(即被害人)提出。市府並非寶林事件的受害人,因此無法像基泰大直事故那樣,以市府名義提出假扣押。基泰事故中,市府自身受到財產損害,故能立即提出假扣押,並對受災戶提供補助。而在寶林茶室事件中,市府通過社工提供律師諮詢,並對有假扣押需求的家屬提供律師費用補助。
法務局強調,事件發生後,市府即啟動相關機制,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法律諮詢及假扣押聲請委任律師費用補助,由家屬及律師評估,截至目前尚無家屬個別提起假扣押的意願。法務局先前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消基會確認,二會經評估後目前無提出假扣押的規劃。
針對重症醫療費用代墊,市府社會局已針對本事件有重症醫療需求的費用進行代墊,後續由衛生局及社會局說明。 (相關報導: 知名服飾品牌宣告破產!全美31家門市倒光、清倉大拍賣,上百名員工一夕失業 | 更多文章 )
法務局強調,寶林茶室事件發生至今,市府法務局、衛生局、社會局、社工及消基會、犯保協會同仁皆盡力協助被害人與家屬,整合可用社會資源,維護市民權益。法務局感謝媒體和各界的監督與建議,但也呼籲各界勿以片斷資訊抹煞市府及消基會、犯保協會同仁的辛勞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