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在Dcard論壇上,
若屬實,實在太過份了,不過法律講求證據,不能憑一面之詞,如果女大生有錄音,可以作為佐證,應該讓狼師繩之以法,以免讓他繼續害其她人。
女大生因想著只有這名教授一門課,趕快畢業就算了因此咬牙撐下去,沒想到某天教授要求女大生趕到研究室,抵達後一開始教授還正常討論一些論文事宜,之後卻開始對女大生上下其手,最後甚至把女大生拉進研究室房間,強迫女大生替其服務到射精後才肯放人。
若是遇到這種情況,錄音筆就派不上用場,應設法取得其精液,給司法調查單位化驗,即可分明,或攜帶防狼噴霧器以防身,因為大學教授都有獨立的研究室,不擔心他人會發現醜事,因此常做出出軌的事。
而該事件過後,教授不僅要求女大生刪對話紀錄,還頻頻詢問可否有下一次等。後來女大生在友人協助下20日晚間到轄區警局報警,身邊親友也指出,該教授手法嫻熟,不像第一次犯案,有可能是累犯。
若有對話,證據就好找,無論是文字或聲音,務必保留所有證據,讓校園狼師無所遁形。
對於這起事件,29日中午當事教授曾在臉書發聲,稱「沒有做的事情,別想誣賴在我身上」。一般狼師推卸責任的說詞都是如此,所以要保留證據。
至於當事大學已經召開性平會,要求涉案教授請假迴避,避免再與當事人接觸。後此案件也轉由婦幼隊偵辦,不過涉案教授一度被傳喚未到。可見此名教授很有問題,否則若他心中坦盪盪,何必如此畏縮?
日前新北檢已將該教授帶回,並由主任檢察官蔡宜臻親自訊問。下午消息則指出,檢方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而在交保後,根據《ETtoday》報導,涉案教授步出地檢署後受訪,表示「司法會還我清白」,重申自己的立場。
一切看證據辦案,若真有霸凌學生,教授或老師就必須吃上官司,不是一句「司法會還我清白」就可化有事為無事,畢竟近年來許多老師很不像話。
平心而論,近年來各級狼師到處是,從幼稚園到大學都有,許多不肖老師藉職權欺負學生,實在很糟糕,若不給予嚴懲,校園有安全的空間嗎?
補習班也有,7年前(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不是暗指遭到國文老師陳星的誘姦嗎?此外,去年底高雄也曾發生國中女生被補習班老師誘姦的憾事!
為了避免憾事重演,筆者認為各級學校應規定,異性師生不可單獨共處一室,如果共處,則研究室門應打開以昭公信,否則應有適當的處罰,畢竟現代狼師處處 ,不可不防。
此外,家長也應交代自己女兒,千萬不可與男老師共處一室,畢竟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有些老師的確很不像話。
*作者為台大物理博士/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