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二次造訪緬甸,除了參加東南亞國協高峰會(ASEAN Summit)、東亞峰會(East Asia Summit),也要驗收2年前初訪時,總統登盛(Thein Sein)承諾的人權、民主等11項改革成績。美緬破冰,曾是歐巴馬引以為豪的人權外交成就,但實質進展卻有限:軍方把持的國會仍阻擋翁山蘇姬參選總統,穆斯林遭遇的迫害惡化,異議人士持續遭逮捕,緬甸政治現實,遠背離各界期待。
2011年緬甸結束長達49年的軍政府統治,將政權轉給名義上的民選政府,雖由昔日軍頭出任總統,國會議事仍由軍方主宰,但各界仍願意相信,緬甸就要步上民主正軌,國際社會也爽快解除制裁,大方給予金援支持。十分尊敬緬甸人權鬥士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的歐巴馬,則於2012年11月19日成為史上第一個訪問緬甸的美國總統。
歐巴馬在仰光大學(University of Yangon)的演說(參考上列影片),以美國經驗呼籲當局:保護人民表達與選舉的權利;追求民主法制;在信仰自由的基礎上尋求民族和解;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登盛也善意回應11項承諾,然而緬甸後續發展,總是負面消息居多。媒體日前檢視登盛那11項承諾的改革進度,扼要整理如下。
人權改革
承諾1:容許國際紅十字會人員訪視監獄。
現況:紅十字會已經探訪緬甸28座監獄,囚犯所受待遇非常惡劣。
承諾2:邀請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OHCHR)設立分支機構。
現況:OHCHR可以輪調派駐,但不許成立常設機構。
承諾3:允許政治黑名單列管人士出入境
現況:多數異議人士可以出國、流亡者可以返國,但有人不能恢復國籍、也有人不能取得旅行簽證、或出境許可。
承諾4:打擊人口販運
現況:過去3年,緬甸雖不屬於人口販運問題最嚴重的國家,但證據顯示,緬甸陸海軍警等安全部隊,靠著偷渡羅興亞人謀利,搜刮難民船每艘收取7000美元,才准許出海離境。
民主改革
承諾5:重新檢討政治犯量刑
現況:緬甸政府陸續釋放1300多名政治犯,仍有27人在牢裡。人權團體稱,2013年政府逮捕的異議人士、和平示威者多達數百人,另至少16名記者遭關押。
承諾6:強化政府責任與開放度
現況:緬甸政府開除好幾百名貪汙公務員,也願意簽署國際公約,保證公開能源、礦業企業的稅收與捐輸情況,然而包括玉石、木材在內的國營企業營收報告,仍然不可靠,國家經濟仍由軍方或前軍政府關係人把持。
族群和解
承諾7:與東北部克欽族(Kachin)達成長期停火及政治協議。
現況:議談尚無具體結果,逾10萬克欽族人無家可歸,10月克倫族(Karen)、撣族(Shan)民兵衝突惡化。
承諾8:在西部若開邦(Rakhine)採取斷然措施,阻止針對羅興亞穆斯林(Rohingya Muslims)的族群暴力攻擊,解決政治糾紛,供應羅興亞族人道需求,行兇者必須法辦。
現況:2012年中緬甸佛教徒暴力攻擊,導致數萬羅興亞人身亡、14萬人流落難民營、10多萬人逃離緬甸。當局阻擋人道救援,2月驅逐無國界醫生(MSF)組織,許多人缺乏醫療身亡;而且,除非羅興亞人接受「孟加拉非法移民」的定位,緬甸政府拒絕承認他們的公民身分。
承諾9:與國際人道組織加速協商,開放邊界奧援發生衝突的少數民族地區。
現況:紅十字會已進駐克欽族、撣族地區,但還有許多少數民族無家可歸。
其他承諾
承諾10:簽署聯合國《全面保防協定》(CSA)的補充議定書,承諾核能物質只用於和平用途,並接受檢察與監督。
現況:緬甸已簽屬協議,國會尚未通過生效。
承諾11:遵守聯合國安理會第1874號決議,禁止進口北韓武器。
現況:進口數量大為減少,但未終止交易。
除此之外,緬甸民主選舉制度,仍然諸多不公平瑕疵。像是2008年緬甸軍方主導通過的《憲法》「翁山蘇姬條款」,阻擋與外國人結婚生子的翁山蘇姬參選總統,國會至今不願修憲。
預定14日與歐巴馬會面的翁山蘇姬稍早表示,緬甸改革已陷停頓,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不應該過度樂觀。修憲、少數民族談判等國家重要決策,仍是軍方說了算,「改革進程2013年初就開始停滯。」她自己也懷疑,過去2年有何重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