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李復甸、馬以工施壓法務部?黑函滿天飛

監院祕書長陳豐義具名檢舉監委馬以工關說,引爆監院內鬥。(取自中評社)

監院秘書長陳豐義十日具名向紀律委員會檢舉監委李復甸、馬以工前往法務部為彈劾陳豐義案關說施壓,實際上,依據監察法相關規定,調查監委本來就依法有權要求或委託公務機關接受調查或協助調查。

依據監察法第26條及30條規定,監察院為行使監察職權,得由監察委員持監察證或派員持調查證,赴各機關部會公私團體調查,該機關人員不得拒絕;又監察院於必要時,得就指定案件或事項,委託其他機關調查,各機關接受委託後,應即進行調查,並以書面答覆,因此監院內部人員坦言,李復甸和馬以工二位監委前往法務部,將陳豐義銷毀檔案的案件調查報告等資料送交法務部代理部長陳明堂,並請法務部轉交北檢的作法,完全符合監察法規定。

監院內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去年底,有關李復甸和馬以工前往法務部施壓的相關檢舉內容,就以「一個看不慣的監院小職員」署名等多種匿名方式,以檢舉信寄送到壹週刊、時報週刊等多家平面媒體,不料,並未有媒體報導此案,一月十日監院秘書長陳豐義具名向院內檢舉,才讓這起監院互訌的「茶壼裡的風暴」,一下子爆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