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羅瑩雪上任後首度簽下死刑令槍決5名死囚,社會高度關注,監委李復甸更表示,法務部不應在死刑犯劉炎國的非常上訴被最高檢察署駁回後,尚未及檢視駁回理書,或是否考慮再提一次非常上訴前,就直接將人槍斃了,顯然在非常上訴程序未終結前就執行死刑,恐怕有程序違法的問題。
同時,李復甸也將進一步立案調查,檢視法務部執行5名死囚死刑令的每一環節是符合程序,並約詢法務部長羅瑩雪、代理檢察總長林偕得等相關人員。
李復甸曾調查死刑犯鄭性澤案,並認定檢警偵辦過程有重大瑕疵,完成調查報告後並函法務部建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李復甸指出,廢死議題已成為世界潮流,死刑是應報主義的最極致,在此世界各國都在檢討死刑存廢問題之際,台灣大批的執行死刑,是和世界潮流相違背。
李復甸進一步指出,對於法務部長羅瑩雪強調這些執行槍決的死囚都是經過多次審判的案件,所以可以執行死刑,他並不認同。李復甸說,為什麼會賦予檢察總長非常上訴的專屬權限,就是因為很多案件即使經過多次審判依然會出錯,甚至可能在偵辦、審判過程中出現重大瑕疵,否則就不會有蘇建和案、江國慶案,或是徐自強案、鄭性澤案了。
李復甸更指出,此次法務部執行5名死囚死刑令,其中劉炎國案,在檢決執行的當天下午劉的委任律師就送出非常上訴狀,目前初步看來,最高檢察署將非常上訴駁回的程序恐怕還沒完備,法務部極可能在非常上訴駁回程序尚未終結前就執行死刑,則此死刑的執行程序將有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