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6天 馮光遠打贏金溥聰誹謗官司

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入獄6天,臉書仍然持續運轉,推出「監獄考查」短片。(圖為馮光遠入監前舉行記者會,余志偉攝)

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因罵盛治仁案,遭判拘役20天,3日被送往台北監獄服刑。結果入監6天以來,馮光遠競選辦公室不但照常推出他的首支政策廣告,大談居住政策,今天(8日)還打贏了金溥聰告他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的官司,頗有「馮氏幽默」風格。

馮光遠上周五入監服刑之後,7日晚間在臉書推出他「監獄考察」的第1支政策短片,透過短短6分鐘預錄影片,提出他對社會住宅的想法。

馮光遠分別質疑柯文哲和連勝文的社會住宅政策,指柯P的5萬戶社會住宅4年難完成,而連勝文延續都更反而可能助長房價上漲。馮光遠主張由市府出資設專責單位,以「代租代管、以租代建」方式翻新老屋,並稱這是「微都更」政策,讓屋主維持租金收入、又減少開發新大樓的成本,也可保留城市記憶。

在獄中的馮光遠不但推出政策短片,金溥聰告他的案件今天還獲判無罪。馮光遠曾在部落格嘲諷總統馬英九與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特殊性關係」,還以「蠢材、賤貨、下三爛」等詞批評金,遭金控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今天台北士林地院宣判馮光遠無罪。

法官認為,馬金「特殊性關係」一語並非指同性性向,而是指2人密切的信任關係。而「蠢材」等批評屬於對公共事務的評論,因此判馮無罪。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7日上午赴台北地院探監,並形容馮光遠「死性不改,白目依舊」,馮的幕僚也說他狀況不錯,在獄中有時間靜下來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