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四法是哪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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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薪四法」為4條,分別是《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勞基法》、《公司法》及《工廠法》的法條,4法的共通之處為透過法令鼓勵或要求公司,將一定比例的盈餘分給勞工,但本來是美意的4法卻招致許多批評,主要原因在於4法皆未明確規範分配比例,且僅有《勞基法》第29條有50萬到500萬的明確罰則,其餘不是罰則過低,就是根本沒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