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政改方案,決定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共有1200人、任期5年,組成方式與過去的特首選舉委員會相同,由四大功能界別組成。2012年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別由香港社會的38個「界別」組成,各界別分組成員,由該界別分組投票人投票選出。各界別名稱與分組成員人數如下:(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