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敬璉專文(下):政府改革是推進政治改革的關鍵

中國改革的重點在於政府本身的改革。(取自網路)

中國整體改革能否順利推進,關鍵在於政府自身。目前的問題是政府支配資源的權力太大,下一步改革必須要劃清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必須把直接控制經濟的全能型政府改造為提供公共服務的服務型政府,並將各級黨政機關和官員置於民眾的監督之下。

既然改革的焦點在於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無論是經濟改革還是政治改革,核心的問題都是政府自身的改革。由於這一改革將會觸動政府和官員的權力和利益,它就不可避免地面臨很大的阻力和障礙。這樣,改革要取得突破,就不但需要領導人具有遠大的目光和很高的政治智慧,還需要大眾的積極參與和監督。只有這樣,才能打破特殊既得利益集團的阻礙和干擾,推進從所謂威權發展模式向民主發展模式的轉型。

政府改革的目標應該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所謂有限政府,是和計劃經濟下的全能政府(無限政府)相反的政府形態。從經濟方面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職能範圍是有限的,它所掌握的資源限於與公共物品的提供有關的資源,而不能任意擴張。稀缺資源的基本配置者的角色應當由市場去擔當。所謂有效政府,則是政府應當在納稅人的監督之下,改善政府的管理,杜絕貪污和浪費,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地為公眾提供服務。

一個好的政府,就是一個既能謹守自己的職責,又能為民眾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的政府。要達到這樣的目標,顯然需要經過艱苦努力。從當前看,政府改革迫切需要解決的有以下幾個問題。

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政府簽署的《世界人權公約》對人的基本權利有明確規定。人民群眾的這些基本權利,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人身權利以及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必須得到切實的保障,不受任何侵犯。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舉辦陽光信息座談。(取自官網)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舉辦陽光信息座談。(取自官網)

公民對政府公務活動的知情權,也是一項基本的人權。因此,現代國家都有信息公開、「陽光政府」的立法。除了由於涉及國家安全並經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於眾。只有建立起信息透明的制度,公民才能行使自己當家做主的權利,政府和政府官員才能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所以,在報紙雜誌、廣播電視、互聯網絡等大眾傳播媒介異常發達的現代社會中,各級政府必須支持而不是限制公民行使《憲法》賦予自己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把它作為自己的一項基本職責。

政府要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實現依法行政。在目前的中國,各級政府在配置土地、資金等資源方面擁有過大的權力,對政府活動邊界又往往不夠明確,這樣就使官員掌握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和尋租機會。針對這種情況,必須在削減各級政府支配經濟資源權力的同時,切實保證所有政府官員在執行自己的職能時嚴格遵紀守法,防止他們以國家的名義侵犯公民的基本權益。在依法行政問題上,作為執政黨的共產黨起著重要的作用。正如《中國共產黨黨章》所規定的:「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員必須「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 (相關報導: 學者:中國經濟硬著陸依然未確定 更多文章

培育公民社會,提升社會的自組織能力。現代社會利益多元,社會活動五彩繽紛,公共事務不能僅靠黨政機關和行政官員來處理,還要發展民間社會,廣泛實行各種社群的自治。然而,傳統的「大政府、小社會」體制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國家權力的充分擴張和民間社會活動空間的盡量壓縮。這是一種缺乏生機與活力的「纖維化的硬結」,或者叫作「沒有社會的國家」。如果政府領導做出決策和下達命令,這種組織體系可以運用國家的權威,動員一切能夠調動的資源去實現特定的國家目標。但是,這樣的體系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社群缺乏自組織能力,遇事只能依賴於政府官員的命令,任何非國家規定的項目或未經官員允許的活動都只能停頓下來,或者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