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參選立法委員的北市府觀傳局機要秘書陳思宇,於8日請假參加《三立新聞台》政論節目錄影,頭銜掛「北市府觀傳局機要」惹爭議。市長柯文哲還為此展開內部討論,將擬定內部規範,貫徹政務官選舉非戰區的「4不承諾」。人事處主秘許堯欽表示,機要只要不在上班時間上節目、沒有領報酬、言論與觀傳局無涉就不算違法。
臉書上,陳思宇遭點名於上班時間,請假參加政論節目LIVE播出的節目,主題談的是當下正夯的國民黨參選人洪秀柱「一中同表」議題,引起民眾觀感不佳的疑慮。而柯文哲今日上午表示,機要的職位視同事務官,非政務官。
許堯欽表示,事務官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以及《公職人員行政中立法》。他解釋,事務官上節目,必須請假或於非上班時間為之(《中立法》第7條),且為避免兼職兼薪,不得收取報酬(《服務法》第14條),談論的內容除經長官許可,否則不得以私人名義發表和所在職位有關的談話(《服務法》第4條),此外,也不得動用公家的人力、物力資源表示支持或不支持特定政黨(《中立法》第9條)。
許堯欽提到,在職的「政務官」則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但若要協助特定政黨掃街、拜票、助選等,都必須請假為之,因為這是屬於個人行為,也不得動用行政資源,但由於沒有相關規定,故對政務官個人行為的拘束較事務官更寬鬆。 (相關報導: 立院通過陳佩琪條款 公務員可替配偶助選 | 更多文章 )
依據《中立法》第3條,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由於昨天陳思宇節目所談內容並無涉觀傳局業務,沒有領取報酬,且全天請假,故沒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