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4年7月15日新竹小兄妹遭虐、6月桃園三個月大男嬰遭丟龍潭大池,及3月小媽媽疑似推打女兒等新聞案件,不難發現政府與民眾都會短暫的關心青少年懷孕與生子的議題,時間一拉長,關心的聲浪隨即風消雲散。過了幾個月,同樣的事件又會重新登上媒體,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作為曾服務過青少女懷孕與青少年父母,以及受虐兒少的社工,我先想跟各位澄清大多數民眾普遍存有的迷思:青少年父母就會虐待孩子,或照顧不好孩子。在實務經驗中,我發現不是3、40歲的父母就知道如何當父母,也不是小媽媽就照顧不好孩子(我曾服務過一位15歲小媽媽,她的教養能力就比我知道的許多30幾歲媽媽還要好)。
的確,青少年懷孕與青少年父母會面臨許多問題,這裡所要表達的「問題」,不是指他們懷孕或成為父母,而是他們「在懷孕、生子,以及教養子女的資訊與資源」較成年人來得相對薄弱。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的處境只是相對弱勢,所以成年人懷孕、成為父母,也會面臨此上述問題。那我們呼籲、倡導的,就不只是政府可以在青少年懷孕與青少年父母的議題上做些什麼,而是提供每個父母全面性友善與支持的生養育政策與福利服務。
什麼生養育政策與福利服務稱得上友善與支持?如果有一種政策是在每一個孕婦懷孕開始就提供心理、生活上的支持,或寶寶出生時政府就以送寶寶禮物為由進入家庭,評估家庭是否需要協助。提供需要協助的新生兒家庭適當的幫助與資源轉介,或許就能降低產後憂鬱症攜子自殺的遺憾、疏忽及虐待嬰幼兒案件發生,並增加每一個孩子健康成長的機會。
這樣的政策,遠比我們總在問題發生後,才亡羊補牢、批評、檢討來得進步。一個有遠見的政府,應當知道「預防」比事後補救的政策更利於國家的發展!
*作為現職為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社工員,曾任職台北分事務所青少年懷孕暨青少年父母支持性服務方案與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兒少保護組社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