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台中捷運工程發生4死4傷工安意外,台中地方法院23日首度針對中捷工安意外召開審查庭,當中10名被告及4名傷者、被害家屬等約30人出庭。根據被告律師的說法,4名死者分別獲得新台幣1300至1500萬元賠償和解;另外4名傷者則尚未和解。
台中捷運工安意外發生於4月10日下午4點多,台中市北屯路段正進行鋼箱梁吊裝工程,因為曲型鋼箱梁的偏心力矩作用,導致鋼箱梁向外側翻轉,重達200多噸的鋼箱梁從墩柱上掉落,砸死當時路過的女駕駛蘇家蓁、正在鋼樑內的3名工人亦摔死,還有4名工人受傷,共造成4死4傷的重大工安意外。

審查庭上法官表示,希望4名受傷被害人先與中鋼構等被告開調解庭,安排時間到法院調解,如果能和解撤告最好,其餘再進行審理,指示律師趕快與被害人安排調解。當時不幸受傷的謝姓工人,脊椎斷裂、左大腿無法動彈,23日在家人陪同下坐著輪椅出庭,另一名陳姓工人則說,至今仍無法恢復正常生活。
「偷工減料」釀意外 官商10人遭起訴
台中地檢署於上月10日偵結,檢方認為工安意外主因,是曲形鋼箱梁吊裝時應設臨時支撐架,但中鋼構公司、施工的瑨益公司及吊車公司必捷公司,為節省成本不用支撐架,導致意外發生。
檢方指出,北捷等公司應依中捷工程的鋼結構施工計畫,及鋼結構吊裝交通維持計畫規定,鋼箱梁吊裝作業應在夜間且封閉車道下進行,吊裝曲型鋼箱梁應架設臨時支撐架,避免重心偏移翻轉倒塌,並規劃暫時性支撐裝置,但卻未落實。 (相關報導: 中捷7月復工?藍黨團:未收到報告 請柯P親赴中市報告 | 更多文章 )

台中地檢署也將負責監造的北捷副工程司王起森、遠揚公司工務所所長陳松嚴、鋼構組主任張圻、鋼構組長高逢仁、工程師張宗烜、中鋼構公司工務所長杜芳明、工地主任林耀斌、現場主辦工程師劉平、勞工安全衛生組長陳柏宏、必捷吊車公司負責人何源寶等10人及瑨益公司,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