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0%的丹麥年輕人在18歲時離家獨立生活
我得到人生第一份工作時才9歲,祖母告訴我,有家模特兒經紀公司在找女孩子去拍照。在我徵得父母的同意後,由母親帶著我去見經紀公司的老闆。結果,他要我替他們工作,而我對可以自己賺取零用錢這件事,感到非常興奮,但是我的模特兒生涯並未持續太久。
到了13歲(這是不必經過父母同意的法定最低工作年齡),我決定要找別的工作。奧胡斯醫院(Århus Hospital)裡的一家小店雇用我,所以我便推著堆滿報紙的小推車,在病房間兜售報紙給病人。那時,我經常推著推車來回於病房的走廊上,一面喊著:「報紙,雜誌!」那份工作很有意思,我真的很喜歡每週兩次放學後去賣報紙,直到有一天,店長指控我偷走推車上的一本雜誌,我馬上辭職,並說如果她不信任我,我們就無法共事。我還記得,當我告訴母親自己的反應時,她有多麼驕傲。
給自己最好的禮物:設法變得獨立
我幾乎所有的朋友在晚上或週末都有兼職,丹麥13歲到17歲的年輕人,有將近70%除了上課之外也在打工,17歲以上的打工比例更是超過80%。就算由於統計的方法有別,很難拿兩個國家相互比較,丹麥的比例仍然說得上是相當高。愛爾蘭、奧地利、芬蘭和德國,有65%至70%的大學生在學期當中從事有薪工作,比例不到一半的有西班牙(49%)、法國(47%)和葡萄牙(20%)。丹麥女生做的兼職工作多半是當臨時保姆、清潔打掃、烘焙店或報攤的售貨員,男生則是送報或在超市整理空瓶——在丹麥,每個空瓶值一克朗,以鼓勵民眾回收不要亂丟。
根據丹麥青年研究中心(Danish Centre for Youth Research)的一項調查,年輕人打工的主要動機,是為了能夠自己負擔各種活動的費用,這樣他們從事活動就不必一直跟父母要錢,那還得獲得父母的同意,因此可以享有更多的獨立自主。這項調查也證實,出身富有家庭與一般家庭的年輕人同樣可能去打工,這與父母賺多少錢無關,只是丹麥年輕人想要某種程度的自主。
這種喜歡自給自足的精神不限於年輕人,它深深烙印於丹麥精神中。我15歲時曾與最好的朋友,一起找到每週兩晚打掃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那份工作本身不是特別有趣,但是待遇很好,在我做的時候,會編一些在那間辦公室上班的人的故事來自娛。有人整潔,有人雜亂,有人私藏甜食,有人會與同事分享。我從來不覺得這份工作難堪或低下,它跟別的工作沒有兩樣,非常適合賺點零用錢,而自己賺錢是保持獨立的關鍵。
18歲時,我開始付家裡的房租,我很樂於有所貢獻,也覺得替母親分擔是天經地義的,因為自從她與父親離婚後便成了單親媽媽。那年夏天考完期末考後,我移居巴黎。丹麥年輕人在18歲時離家尋求獨立很常見,根據歐盟統計局的一份報告,18歲至24歲離家生活的人口比例,丹麥保有全球最高紀錄。這個年齡群組的人,在丹麥僅有34%仍與父母同住,在法國是62%、英國70%,西班牙和義大利則超過80%。在25歲至34歲的年齡群組,丹麥人已有98%離開父母單飛。
穿運動褲的股東
丹麥年輕人的獨立,也受惠於學生津貼制度。如本書前文曾經提過,政府不分家長的經濟狀況,一律發給大專學生每月760歐元(約為26,400台幣)。再加上不必繳交學費,所以人人都念得起大學。這套制度使每個年輕人想念什麼就念什麼,不必考慮家長的收入。
我相信,這是丹麥社會流動率甚高的原因之一。每當談到社會流動,我們直覺上就會想到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但它也能賦予富裕家庭的年輕人自由。你可能會問,為什麼學生津貼也能幫到已經處於優勢的人?原因很矛盾,因為父母的收入不完全保證孩子一定享有自由。
我很幸運,旅行過世界許多地方。我從中觀察到,全世界都一樣,優渥家庭的父母不免會強行要求子女接受他們選中的職業。既然學費是父母出的,他們就更可能強迫子女進入父母滿意的行業,所以經常敦促子女從事高社會地位的行業,好維持上一代已經獲得的專業成就及所得水準。我也注意到,在這類情況中,事業壓力往往伴隨著選擇伴侶的情感壓力,特別是女兒:父母多半想要引導子女去接近與自己社會背景相當的對象。
然而,這種事在丹麥極少見,因為社會階層的差異沒有那麼分明。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UNDP)已經證實,丹麥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國家之一。人人平等,是丹麥最根深蒂固的價值觀,謙遜也是。這些因素降低了丹麥家長對子女前途施加的壓力,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最近有份報告簡潔指出:「完成高等教育的決定與父母背景的相關性,在丹麥是愈來愈低。」
到了11歲時,我從短暫的模特兒生涯,已經賺得約1,300歐元(約為45,172台幣)。雖然我父母長期是另一家銀行的顧客,我卻對他們表示,經過考慮,我打算到丹麥銀行(Danske Bank)開戶。我這麼決定的原因是,丹麥銀行的經理時常到我們家參加晚宴,哥哥和我一定會被請上桌,與客人一同用餐,而客人通常是父親法律事務所的客戶。我有好幾次觀察過那個人,覺得他看起來非常認真,是管理我的錢的理想人選。於是,母親帶我去那家銀行的本地分行。我也動用一部分的錢,買了我第一批股票,因為我覺得當股東聽起來,甚至比當存戶更刺激。
我承認,這是相當極端的行為,很少兒童會這麼做,但它說明了丹麥年輕人渴望獨立的情形。自己擁有銀行帳戶的丹麥兒童,人數出奇地多。我現在及小時候認識的丹麥孩子,大多數都擁有個人銀行帳戶。
在這些關於零用錢和鍥而不捨的小故事背後,隱藏著更深一層的涵義,很能夠彰顯丹麥文化的精髓:從年紀很小就放手讓孩子適性發展,並尊重他們的個性,相信即使人生之路難免會有顛簸,仍可在成年後過著圓滿的生活。
著名的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童話故事《小美人魚》(The Little Mermaid),傳達的便是相同的訊息。小美人魚必須挑戰父親的權威,才能夠追求自己的真心,最後在陸地上找到幸福。安徒生童話的另一個故事《醜小鴨》(Ugly Duckling)也是如此,醜小鴨必須接受自己與其他家人長得不一樣,才能夠真正地做自己。這是丹麥人幸福的根基之一:可以隨心所欲變成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作者簡介:瑪琳娜‧希達樂(Malene Rydahl)生長於丹麥,現居巴黎,現任凱悅酒店集團歐非中東區企業溝通總監。精通英語、法語及丹麥語,本書是她的第一本著作,旨在分享丹麥式幸福的祕訣。2012年,希達樂成為正向經濟論壇(Positive Economy Forum)諮詢委員會委員。她也是新創公司42度蔬食(42° Raw)餐廳的財務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