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的力量》選摘(1):一加一等於無限大

創辦蘋果電腦公司的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和史蒂夫‧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將兩人搭檔的創造力發揮到極致。

幾世紀以來,有關「獨行天才」(lone genius)的神話猶如巨塔般凌駕我們;新的、出色的、改變世界的東西來自異人奇才,這個觀念如今普遍到甚至已稱不上是個觀念了。這些銅像猶如千年神樹,是現代思維的紀念物,致使我們對自然界有所誤解。

也不能怪我們有此誤解,因為創造力是如此莫測高深的東西啊。在千萬種宇宙之聲當中,在千音百律之中,一首出色的歌曲是如何誕生的呢?一個好點子是如何浮現的呢?從混沌到清澄,是怎樣的歷程?

現今的主流觀念是,因為個人是創造力的宿主,因此揭露創造力的最佳方法,是述說那些創作西斯廷教堂(Sistine Chapel)壁畫、《哈姆雷特》(Hamlet),或發明燈泡、iPod的曠世奇才的故事。這種模式基本上是依循蘇格蘭作家暨思想家湯瑪斯•卡萊爾(Thomas Carlyle)在一八四○年代所言: 「世界史就是一部偉人傳記。」

與「獨行天才」模式不同的另一種最常見的模式,是在人脈網絡中尋找創意。例如,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暨社會學家赫伯•斯賓塞(Herbert Spencer)反駁卡萊爾所言,他說: 「偉人的出現,仰賴的是一長串複雜的影響。」他在《群學肄言》(The Study of Sociology)一書中寫道:「他的社會得先塑造他,日後他才能改造社會。」獨行天才模式強調獨行俠的福至心靈或意外靈感,人脈網絡模式強調的是創新的漫長迂迴歷程;前者歌頌傑出的個人,後者側重具有孕育力的文化,如十六世紀佛羅倫斯的法庭,或啟蒙運動時代倫敦的咖啡館,或皮克斯動畫工作室園區。

獨行天才創造力模式的問題,在於它只不過是個空想,是一個有關於成就的迷思,而這個迷思係根基於另一個更根本的迷思:與世隔絕,獨立生存,把社會經驗擺在次要。獨行天才的觀念之所以成為有關創造力的主流觀點,並不是因為它本質上正確(事實上,它忽視且掩蓋了創新的社會性質),而是因為它構成引人入勝的故事。

人脈網絡模式的問題正好相反,它基本上是事實,但因為太複雜而無法很容易地被敘述。獨行天才模式刺激撩人、但單純,人脈網絡模式有適當細微的差異,但難以應用於日常生活。每一項新穎的好東西都是產生自大量複雜性,這是一個嚴謹、具有說服力的論點,但你要如何以特定方式來陳述這些複雜性呢?你要如何能夠在廚房和酒吧裡談論它,而非僅是在牛津或TED研討會上談論呢?

所幸,有方法可資了解創造力的社會性質,那是一種既真實且有用的社會性質,而這項方法就是創作雙人組的故事。

2的力量書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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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自《2的力量─探索雙人搭檔的無限創造力》(大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