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報導,北京法院公示建議:對前鐵道部長劉志軍、中共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薄谷開來,以及中國前首富黃光裕予以減刑。
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則建議將國美電器創始人黃光裕的有期徒刑14年刑期減去一年。因其獲得2次監獄「積極改造分子」稱號。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天上午,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的案件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審結。中國媒體未見對此有任何報導。
而中國媒體所報導的北京高等法院關於劉志軍和薄谷開來的減刑公示日期是從11月16日起至11月20日止,幾乎距今有一個月時間;黃光裕的減刑公示期到週二(15號)結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50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兩年前,中國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因受賄及濫用職權罪名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現在中國公安部北京秦城監獄服刑。
2012年,薄谷開來被控謀殺英國人海伍德,被判死緩,緩期二年執行。3年前的路透社報導指出,根據中國的慣例,如果谷開來未來兩年在獄中不出現問題,相信她的死刑判決將被減為無期徒刑。
2010年,中國前首富,國美電器創辦人黃光裕因單位行賄、內幕交易與非法經營罪,被判入獄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現在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在2012年時,黃光裕還被減刑十個月。
網友熱議
以上三人的減刑信息一出,中國社交網站微博對於劉志軍似乎熱議頗多。關注薄谷開來和黃光裕的少一些。
微博網友肯定了劉志軍對中國高鐵的貢獻。微博網友「木TOP木」說:「客觀來講,他(劉志軍)對我國鐵路還是有很大貢獻的,貪不貪我總覺得跟老百姓沒關係。就算他不貪,錢會進到老百姓口袋裡麼?」
而對於北京高等法院給出的減刑原因——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網友「我不是克里斯汀迪奧小姐」表示「我學歷低別忽悠我。都服刑了。還犯罪?」
網友「逗比瑞瑞桑」表示了疑問:「這邏輯,不犯錯都可以給獎勵??」
針對今天的兩個減刑消息,網友「研發小哥」調侃道:「秦城裡的全放出來吧,納稅人養不起。」
(撰文:覓雲 責編:葉靖斯)